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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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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菱汽车工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汽车)及其香港总代理环宇汽车有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环境局,于今年2月26日就三菱电动汽车的 普及活动等相关事宜签署了备忘录。遵照协议内容,三菱汽车于5月12日向该局交付了用于实际道路测试的三菱电动汽车『i-MiE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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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三菱新一代电动汽车『i-MiEV』面向香港市场未来投放的相关准备工作开始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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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除了要在香港地区对『i-MiEV』进行市场接受度调查以外,还将开展电动汽车的普及、推广活动以期促进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扩充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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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菱汽车目前正在开展针对新一代电动汽车『i-MiEV』的实用性评估工作,同时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推广活动,目前在日本、欧洲、北美、新西兰等地区正在进行着各种实用化道路试验及相关调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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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 在位于香港九龙的机电工程署
进行了三菱『i-MiEV』的交车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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